作者有話要說: 和朋友聊了一下,因為篇幅局限,雖然寫了一萬字,但感情線還是有點糙,
而且上篇都是陸琛視角,于是出于對角色的熱愛和對故事完整性的負責,
這篇切一下裴璎視角補充一二。
“姐,沒必要趕着今天回家的吧,還有好幾天才開學呢。”裴珞被從床上揪起來的時候還在打哈欠,“你怎麽就要改簽今天的火車票啊。”
裴璎對着梳妝鏡把身後的頭發梳順,理了理額前的留海,這才熟練的給自己在後面紮了個辮子:“老爸給我發消息說劉叔昨天摔着了,我想趕緊回去探望他一下。”
“什麽?劉叔摔着了,嚴重嗎?”裴珞這下頓時困意全無,他吃驚的從床上跳了起來,“你怎麽不早說啊……我這就收拾東西。”
裴璎至今還記得當時的場景,她讓幼弟坐到了那被淹沒了一半的樹杈上,而她自己則是抱着樹幹,感覺泡在水裏的半個身體已經快沒有了知覺,雖然她學過游泳,但也很害怕自己遲早力氣耗光被水沖走。
頭發全都因為下雨濕漉漉的黏在了頭皮上,衣服更是早就濕透了,風一吹整個人都覺得冰涼涼的,她意識到也許她會冷死在那裏。
雖然她很害怕,但是她還是在安慰着小裴珞,幸好裴璎沒有等太久,在她感覺自己可能就要死在那裏的時候,救援及時趕來了。
當時把小姐弟兩個從水中救出來的就是他們倆口中的“劉叔”,因為都是本地人,所以多年以來裴家一直和對方保持着聯系,逢年過節還回去探望劉家的老人,這樣的走動在對方因傷退伍後就更加頻繁了。
假如裴璎沒有改簽火車票,按照原本的行程,她是不會遇到陸琛的。
正如弟弟裴珞敏銳的感覺到了陸琛可能曾經是個軍人,裴璎其實也察覺到了。事實上在她對陸琛說出那句“你好,可不可以讓我弟弟進去一下”的請求之前,她就注意到了陸琛。
不只是因為陸琛少了一條胳膊,而他們恰巧座位離的近,在剛走進車廂,裴璎就一眼看到了他。倒不是說一見鐘情,只是裴璎覺得陸琛看起來和周圍喧鬧的環境似乎有些格格不入,大概這就是裴珞說的,他頗有幾分軍人氣質。
不過如果要是讓裴璎來解釋的話,她更傾向于陸琛看起來不像是個普通的大男孩,他的身上有種和同齡人不符合的沉靜與鎮定,而當時獨自坐在座位上思考着什麽的他看起來還有些孤獨——總之看起來,這個人很有故事。
裴璎是有一點好奇心的,不過出于禮貌,她并沒有做出過多的詢問,但在警告裴珞無果後,她只好允準了弟弟的問題,她的弟弟她清楚,這孩子雖然性格跳脫,可卻是很有分寸的,不會說出太失禮的話。
在陸琛承認他以前的确是個軍人的瞬間,幾乎是在同時,裴璎立即想起來了當時被浸泡在水裏,一臉絕望的小姑娘終于等到了救援的感受,那種忽然輕松下來的,本能的想要和面前這個人靠近,想和他認識、想和他相熟的想法一瞬間就充斥了她的大腦。
但裴璎到底是個理智的姑娘,于是她等着裴珞這小子開口詢問陸琛的姓名和要聯系方式。
不能否認,裴璎對陸琛的第一印象極好,剛上來的時候,她就對他抱有天然的好感。理由很簡單,看起來成熟冷靜的人是她喜歡的類型,而且……在裴璎後來再三表示她沒有軍人情結的時候,她說了一個理由——“你可以單純理解為我覺得你長得很帥所以開始對你頗有好感”。
陸琛長得就是好看!
就是好看!怎麽了,還不準她誇一句事實啦?
褪去軍裝,陸琛就是個大男孩。他在遇到大事上會表現出不同尋常的冷靜,比如後來裴璎的車爆胎的時候,但在日常小事中甚至有些羞澀和腼腆,比如在和裴璎握手的時候都是迅速的撤開了,甚至獨處時不是很敢直視她的眼睛。
所以這就需要裴璎去主動了。
其實論起百家姓,裴璎只會背誦前面的“趙錢孫李”幾句,然後就是她自己的姓氏“裴姓”所處的那句了,正是“裴陸榮翁”。
她以前向別人介紹自己的時候,和裴珞自我介紹的格式其實是一樣的,非衣裴,但在聽到陸琛的名字之後,她立即就記起來了這兩個姓在百家姓裏好巧不巧的是挨着的。
所以她有意無意的就換了介紹方式。
琛這個字是裴璎在聽到陸琛名字第一瞬間的反應,這個名字很好聽,兩個字也很好看,就像陸琛這個人一樣。
不穿軍裝,只穿一身同齡人穿的休閑裝,陸琛長得又不算很黑,臉上不用塗那些迷彩,受的各種小傷痊愈後幹幹淨淨的,連胡茬都沒有——裴璎實在不能昧着良心說她當初看到她家陸先生的時候,沒有因為顏值而上心。
她信誓旦旦的對陸琛說:“有句話叫始于顏值,陷于才華,忠于人品,知道嗎?”
陸琛幽幽的看了她一眼:“你從哪裏看出來我有才華的,是修車的才華嗎?”
裴璎當時就樂了。
其實陸琛的性格就是有點活潑的,從後來表白後敞開心扉,陸琛漸漸地話多起來,講述顧順剛來的時候,是他先吐槽顧順據說很拽,也是他偷吃了石頭的糖。
嗯……裴璎發現這家夥有點意思,不然他根本不會記住人家說顧順拽啊,簡直是用一臉無辜的模樣來掩飾自己有點皮的性格。他只是因為剛回歸到陌生了很久的生活環境,所以十分拘謹而已,整個人都收起來了,束手束腳的。
“沒有呀,你什麽都會的,你是一個會修車的醫療兵,琛琛你簡直就是全能。”她又用當初知道陸琛能幫她換輪胎時崇拜的口氣,笑眯眯的說道。
“你少哄人了……”陸琛被裴璎這個稱呼驚到,這個小名以前他父母愛叫,但是在他成年之後是很久沒有聽到了,因為他們更愛用“兒子”這樣的稱謂來直接表達身為父母的驕傲與對孩子的親昵。
裴璎連他小名都知道了!信息不對等!
看樣子上次裴璎去拜訪他父母,他真的是被父母給賣了不少消息,就差把他打包送給裴璎了,虧他還覺得這是個單純的小姑娘,沒想到這姑娘如此狡猾。
裴珞是個相當懂事的弟弟,他對軍人有天然的尊敬,所以會主動幫陸琛拎包,而且他怕陸琛拒絕,又怕自己禮貌的詢問是否需要幫忙會傷害到對方的自尊心,于是幹脆就搶包了——面對這樣的小男生的無無賴,他知道大哥哥是沒辦法的。
陸琛的确沒辦法,于是他就只好盯着姐弟倆,怕他們在擁擠的人潮中出什麽差錯。
因為裴珞的好意,所以陸琛投桃報李,在裴璎差點被人撞的從樓梯上摔倒的時候,他及時的拉了她一把。
裴璎被人撞了那一下的時候就覺得自己要完,要是從樓梯上摔下去肯定要變個半身不遂了,砸到人就更慘了,裴珞是肯定來不及拽她一把的了,因為他被擠到後面去了。
讓她驚訝的是陸琛居然眼疾手快的把她一把拉了回來,讓她避免了摔倒的可能。有個不知名的理論是說,女生對男生一見鐘情的是很少的,往往要通過肢體接觸才能産生更多的好感。
裴璎以前對這個理論是不屑一顧的,但她被拉回來的瞬間,那種從驚慌失措中瞬間獲得安定的安全感與滿足感是作不了假的,而這一切都是來自于身邊的陸琛。
他雖然只有右手,但卻足以讓她感覺到了安全感,像是當初被從水裏救上來一樣,充滿了慶幸,好像她是天底下最幸運的人一樣。只是不同于上次,這次裴璎錯愕的看着他沉靜的眼眸,覺得自己一顆心忽然就心跳加速了起來。
直到她和裴珞坐上了車,裴璎才拍拍胸口,回頭從車窗望了望人群。